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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学院学工办辅导员就业工作职责
2021-10-07 11:41  

   为进一步促进特殊时期下学院就业工作,加强辅导员对我院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提升就业率和就业质量,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现将学工办辅导员就业工作的相关职责明确如下:

   1、学习并掌握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政策和方针,及时的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向毕业生宣传国家关于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政策和方针,掌握我院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管理规定和程序。

   2、负责毕业生档案传递、户籍迁移、报到证签发等相关事务的办理,解答学生相关问题。

   3、负责学院就业工作的宣传工作,包括就业政策分享、学院就业活动报道等内容的宣传,利用网络等渠道及时更新和传递就业信息。

   4、负责开展线上就业指导服务活动,开展具有我院特色的就业活动,开展线上招聘会,通过线上辅导、视频会议开展就业指导等活动。

   5、负责和社会用人单位沟通联系,邀请用人单位来我院开展宣讲会、招聘会等一系列就业活动,为毕业生提供就业渠道和选择。

   6、建立毕业生就业工作台账,做好毕业生跟踪调查工作。对已就业同学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汇总存档,记录毕业生用人单位及签约情况。

   7、定期研判未就业毕业生的情况,了解他们的就业情况,特别对就业有困难的学生重点指导,并主动联系用人单

位,帮助就业。

   8、负责毕业生各项就业数据统计和上报工作,做好学院就业工作各项数据的统计和上报工作,及时与就业中心沟通,了解各方面的就业信息。

   9、负责就业指导课的实施。

   10、与学生开展谈心谈话,了解学生的就业意愿以及目前存在的问题,针对学生的就业意向进行就业指导,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


生命科学学院学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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